空降大黄狗砸伤老太,楼上6家住户连带赔偿
肇事狗的主人终于站了出来,成为全国高空坠物认账第一人——
一条大黄狗从天而降,砸伤楼下的老太,狗主人躲了,楼上居民全部成为被告。昨天,终于有一住户悄然站了出来,承认“那只大黄狗是我的!”
据了解,他是高空坠物伤人案起诉到法院,由法院判连带赔偿后,全国站出来承认“东西是我掉的”第一人。
事件
天降大黄狗砸伤人
2008年10月17日上午9时许,75岁的冉老太经过万州区新城路的菜市场时,天上突降一条大黄狗,将她当场砸昏在地。经诊断,冉老太为轻型脑伤、多处软组织伤。事后,肇事的大黄狗逃之夭夭,派出所民警及居委会工作人员虽经多方走访,仍然没有查出狗主人是谁。
去年2月,冉老太一纸诉状将楼上29家住户起诉到万州区法院,索赔医疗费、精神损失费等1.4万余元。
2009年11月,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判定该案为高空坠物,按过错推定原则,未能排除嫌疑的6家住户被判连带赔偿。
转机B
租赁户急赶到法院
虽然官司赢了,被大黄狗砸伤的腰也痊愈,但冉老太心头仍很疼——因为还没有肇事元凶站出来。被判连带赔偿的6家住户也喊冤枉,都不愿意赔偿。
静等了近一个月,6家住户未能主动赔偿。今年1月,冉老太委托唐月红律师向万州区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。
“我又没有养狗,凭什么要让我来赔。”
“官司判我输了,就是不赔,看哪个敢来把我的东西执行了。”
几家人仍然拒绝赔偿。
2月1日,事态有了转机——租住事发地的老李突然赶到万州区法院执行局,他是6家被判连带赔偿的住户之一。老李找到承办法官姜晶,称“狗是我家的”,还当场把7269元钱交到了法官手中。
心声
“熬受不住舆论压力”
老李称,事发当天,他的孙儿正和大黄狗在家玩耍,突然,大黄狗跃出窗外,正好砸中买菜的冉老太。事发后,虽然有市民看到有小孩从窗台露出来张望,但由于没有真凭实据,警方也无法直接定性是老李家的狗肇事。
“我是熬受不住舆论压力,才站出来的。”老李对法官说,57岁的他终于能拉下老脸承认自己就是砸伤老太的大黄狗主人,实属不易。得知老李站出来,一些住户感到很惊讶,都有些不相信。原来,老李在帮人拉煤,一个月只能挣几百块钱,这七千多元是他一年的血汗钱,等于他这一年白挣了。
昨天,冉老太的儿子领到了这笔赔偿金,也得知肇事元凶就是老李。
对于这一结果,老李却很坦然,“我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!”
反应
昨天下午,事发地所在楼房的知情住户向记者透露,法院判决后,曾有几名住户把判决书直接塞进了老李的家,并大声说,“这下好了,大家都要赔,看哪个有良心没有哦,自己赔了算了。”但老李家一直没有人开门应声。大家也开始议论纷纷。
得知老李主动站出来认账的消息,几名被判担责的住户也平静了。居民们纷纷认同老李的做法,认为老李很仗义,至少让他们洗脱了背“黑锅”的罪名。
但也有表示愤慨的,“早就该认账了,害得这个事情弄了这么久才得以平息。”
一时,整幢楼一片哗然……
昨晚,事发地所在的高笋塘居委会副主任伍跃华说,事发后,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逐楼逐户调查过,也把老李等嫌疑住户叫到一起调解过,因为社区得到的信息是,老李家有条狗,但老李始终都不认账,称自己只是一个拉蜂窝煤的,家里根本没有养狗,也养不起狗。社区找来嫌疑狗主人调解了几次,但都是无果而终,冉老太才把所有住户告到法院去的。
为冉老太提供法律援助的唐月红律师也很欣慰。因为是援助案件,他没有收取冉老太任何费用,二审还帮冉老太垫付了诉讼费。记者唐中明
高空坠物案
他成全国认账第一人
昨日,记者回访了发生在重庆的多起高空坠物伤人案,只有冉老太一案才有真正的肇事元凶站了出来,而由法院作出判决担连带责任后,能顶住社会舆论压力站出来的人,老李是第一个。
记者了解到,从全国所报道的高空坠物伤人案,都是伤者将所有肇事嫌疑的居民告到法院后,由法院判决是不是肇事元凶,并由法院执行得到赔偿。
这个“国内第一人”难能可贵
杨光志
国内首位勇敢地站出来承认自己是高空坠物的肇事者,老李这个“国内第一人”难能可贵,或者,卢梭创作《忏悔录》的心态也与此类似吧,那种内心强烈的挣扎,一定十分纠结。
勇于担当,不欠良心账,这是重庆人耿直性格的闪光,这是修养到慎独才有的境界,或许,事后苛责地问一句:“你为何当初不站出来?”这话出口容易,但设身处地,才知难啊,要赔掉一个挑煤工全年的收入,换了是你,做得到吗?
举头三尺有神明,让生活充满诚信,让金钱变得干净,让心灵因无愧而宁静。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不欠良心账,坦荡过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