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,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采用视频、图文两种方式全程网上同步无延时直播,百姓在家中点击鼠标即可“亲临”现场。曹 璐摄
“司法要追求看得见的公正,能感受的高效,被认同的权威。”
“努力构建‘服务型司法’。不仅是一张笑脸、一把椅子、一杯水,更要让人民群众打一个公正高效便捷的官司。”
“法官不能做法律条文的‘复印机’。”
8月10日至14日,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在河北省北戴河举行。围绕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的主题实践,40余位大法官聚集一堂,相互切磋,他们的声音中有5个“高频词”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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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近民众
司法越贴近民众,人民就越信任司法。
研讨会上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首席大法官王胜俊提出“人民法官要树立‘平民意识’”,引来各方关注。
他说:“不论案件标的额是大是小,不论案情是繁是简,不论当事人来自外地还是当地,都以真诚态度尊重当事人,都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。”
“司法要走群众路线。”大法官们纷纷表示,要吸收群众智慧化解矛盾,运用群众语言裁判案件,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司法。
司法协理员,成为江西审判机关聘任的“好帮手”。他们分布在各乡镇、村和社区,参与调处纠纷、指导群众诉讼、协助裁判文书送达等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说,司法依靠群众,群众参与司法,倡导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处理法律实际问题。
今年2月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做客“浙江在线”,通过网络视频与网民面对面交流。前不久,该院3名民庭庭长也先后在线交流。齐奇说:“我们要学会敢于直面公众,积极公开正确信息。不仅要说法言法语,还要学会说诚恳的话、平等的话,建立起亲民、实在的话语体系。”
云南是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,但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仅有300多名。今年起,法院系统定向招录、培养少数民族法官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认为,不仅需要精通法律和富有庭审经验的法官,更需要那些在感情上能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法官。
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十分看中“司法亲和力”——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,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。为此,湖南省各级法院全方位便民:远程立案、巡回办案、诉讼指导、风险提示、司法救助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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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公信
“当前,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,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。”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坦承自己的担忧。
他认为,提升司法公信,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同步推进的,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,需要充分考虑当下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各种因素,全方位、多角度采取措施。“对人民法院来说,首先要眼睛向内,练好内功。”
去年6月,上海启用全市三级法院的法官业绩档案,全面反映德能勤绩廉。目前已有超过3.3万人次使用该档案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表示,在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的同时,应更注重量化考核法官业绩,管好队伍,提高公信。
去年8月,重庆法院对涉诉信访实行“有理推定”——只有经审查无理后才能认定其无理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认为,这个“理”,不单是法理,还应包括情理、道理。“法官要站在群众立场,用真心真情对待和解决涉诉信访。”
在辽宁,每件案子都被要求附上监督卡,当事人在结案后可自愿填写对办案人的评价,记入其考评档案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说,要将法院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,拓宽群众监督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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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结事了
曾有学者撰文指出,当事人认可的正义,才是实现了的正义。用法院的行话来说,就是“案结事了”。实现这一目标,“调解优先”成为最现实的选择。
1亿多元标的、774户当事人,一起庞大的购房合同集体诉讼,最近被甘肃省法院成功调解。从当事人堵门闹事到送锦旗感谢,办案法官经历了巨大反差。
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说,这起原本闹了几个月的纠纷,仅用一周便彻底解决,就是因为办案法官,深入实地、深入群众,研究案情、耐心调解,最终让当事人握手言和获得“双赢”。
据统计,2008年全国法院调解结案率达33.84%,撤诉率达20.02%。这意味着,有一半以上案件是经调解结案或曾做过调解的。
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建议,应当从管理源头推动“案结事了”,建立案件审理追踪考核机制,将裁判的履行、当事人申诉上访以及社会评价情况等,纳入法院和法官考核,并作为影响其评优评先、晋级晋职的重要指标。
办案与说理并重,沟通与答疑并重,才能更多获得当事人信任,做到案结事了。
福建长乐市法院推行“判后答疑”,去年上诉率同比下降0.48%、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9%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说,要完善听证释明、判后答疑、查后答疑等做法,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,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理解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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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瑕疵
就涉诉信访,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最近做了个调研。他发现,完全无理的非正常上访,和确有实体错误需要再审纠正的,比例都不高;很多案件实体没有太大问题,但程序或工作态度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瑕疵。比如,对新证据不认真审查,既不采信也不否定;接待当事人方式方法简单粗暴;裁判文书叙事不清、说理不透等。
“一定程度上,涉诉信访问题是我们法院工作的一面镜子。我们要下大力气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瑕疵。”万鄂湘说。
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进行的涉诉信访调研中,也得出相似结论。他建议,尽快细化法院工作岗位职责和基本操作规则,以防小瑕疵带来大危害。
万鄂湘在调研中还发现,涉诉上访,不少情况与缺乏公信力的裁判文书有关。裁判文书讲理不透或根本不讲理,当事人想知道的内容未被反映。
消除“瑕疵案”,裁判文书是一大突破口。许多大法官表示,应当更加重视裁判文书制作,公开庭审过程,公开认证结果和理由,公开裁判理由等。
在北京,对裁判文书的评查,不仅纠错还考评说理;不仅评查所有改判、发回重审的案件,而且随机抽查5%的已结案,目前已评查了9936件,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表示,在审判实践中要注重改进工作作风,不断提高审判质量。“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、明白、便捷、受尊重的官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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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动司法
一般来说,被动性是司法权的重要特征。本次研讨会上,“能动司法”一词频频出现。
在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中,江苏各级法院建立了统计分析、大要案报告、案件审理统筹协调等6项预警机制;全省各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422份。
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认为,被动性,更多是对司法的程序要求,而不是对司法的价值判断。“人民法院履行依法服务大局的司法使命,就要坚持司法适度主动。”
去年以来,四川经历了汶川地震,又面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。法院没有被动等案涌入,而是超前思考、积极应对,有效降低了矛盾纠纷的成诉率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提出,要增强司法能动性,构筑服务型法院,以积极回应和服务国家发展要求与人民群众需求。
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也被认为是能动司法的一大创新。今年上半年,山东省法院收案同比上升7.2%,与沿海其他发达省份相比案件增幅明显下降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表示,近年来,法院积极主动做了大量工作,推动自行和解、人民调解、行政裁决、仲裁等非诉机制发挥作用,形成了良好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格局,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三刚看来,能动司法,已成为本年度我国司法界使用频率最高的关键词。“人民法官应主动找准法与理的一致点、法与情的结合点、法与社会生活的融合点,实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。”(记者 吴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