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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委人士同天表态 住房保有税风声再起
[阅读次数:1273次]  [发布时间:2010年5月5日]

“五一”长假后,房地产保有税再起风声。

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昨日表示,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,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,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多项棘手问题的治本之策,早开征比晚开征好,但需分步实施而非一蹴而就。

季怀银以国务院法制办官员身份公开表达上述意见,引发市场对住房保有税有望开征的猜测。

同一天,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《人民日报》海外版采访时表示,在我国征收物业税非常必要,现阶段是推出物业税的可操作时机。按照目前市场通常的理解,物业税即相当于住房保有税。

开征住房保有税一举多得

季怀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,房价飙升的真正原因是投机炒作。前几年税收调控措施收效甚微,是因为当时的税收措施都是增加住房交易环节一次性缴纳的税收,而交易环节的税收完全可以转嫁给购买方承担,不会影响囤积住房者收益。税收政策要真正发挥作用,必须让囤积住房的人付出较高成本,至少要抵消掉他们的预期收益。保有环节的税收是每年缴纳,对于多年囤积的住房来说,如果将累积多年的税款转嫁到价格中,其价格会比新房高出很多,难以成交。而且囤积时间越长其税负越重,越难以转嫁。这便达到了保有环节税收的真正目的,即逼迫投机者尽快将囤积的住房卖出,否则其税负会越来越重而且无法转嫁。

季怀银说,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,同时是解决地方政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,规范政府收支的治本之策。地方政府之所以不顾禁令地“敛财”,是因为地方税制设计没有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源问题。从长远看,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应该是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,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开征这一税收。开征之初,可以先将重点放在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上,以后再慢慢扩大税基,使其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源。

他建议,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,在当前条件下可以分步实施。初期可以明确对生活必需的住房免税,免税范围可以按套数和按面积两个标准就高不就低。

对于开征保有税可能导致房价暴跌的担心,季怀银说,大量的投机炒作才是导致房价暴涨暴跌的根源,开征保有税恰恰可以消除这一根源,维护市场安全。只要初期采取审慎步骤,放宽免税范围,完全可以避免大的震动。

变“房产税”为物业税?

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刘桓在接受《第一财经日报》采访时也说,从目前来看,出台住房保有环节的税种是有必要的,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探讨能否绕开较为复杂的立法过程,利用现有税种和机制达到目的,而现有的房产税恰恰就是在住房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。

目前的房产税于1984年开征,征收对象实际上包含住宅,但由于当时居民主要住房是公房,个人商品房市场还没有形成,所以主要针对商业性房产征收,而留下了一个“民用住宅暂缓征收”的口子。现在如果用房产税来代替物业税,应是可行的。

房产新政出台二十余天,效果初步显现。刘桓认为,如果房产新政能够起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作用,那么物业税和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出台可以稍缓,以便更加规范。而如果房地产市场再出现报复性反弹,那么政府或将被迫出台更严厉措施。

刘桓对记者表示,房产税目前是一个地方税种,中央不参与分成,如果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可以替代地方财政中土地出让金的作用。

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,从解决地方财源的角度来说,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种是未来的方向,但这并不能够解决当前的高房价问题。税收的增加最终只会造成民众税负的增加。

杨志勇认为,房地产问题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改革农地入市制度,增加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供给。他举例说,上世纪80年代的彩电也一度出现囤积现象,但是随着产能的扩大价格就自然回落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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