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5月28日的晚上,樊、潘两人在海宁街头溜达(潘是樊妹妹的男友)。两个人已经在街头瞎转了一天,因为路费不够,没办法再去河南。看看天,看看地,彼此对望了一眼,想出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,“抢劫!”又在街头逛了会,他们随机瞄准了摩的司机徐师傅。“送我们去海宁长安镇。”潘对徐师傅说。
徐师傅见生意来了,二话没说,马上启动摩托车出发。“师傅,停一下,我要打个电话。”车子开到了四处无人的地方,潘某拍了拍徐师傅肩膀,“摩托车太吵了,我要下车打电话。”车子停下,樊某掏出一把美工刀,顶着徐师傅,“抢劫!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!”潘某站在旁边,拿起头盔就砸徐师傅的头。 徐师傅被打的“嗷嗷”叫,交出身上仅有的40元钱,一个爱立信手机,共价值520元。 “钱和手机都给你们,求求你们,把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换给我吧?”徐师傅哀求。 潘想了想,觉得抢了这些东西也没什么用,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证件,还给了徐师傅,放他走了。樊、潘收获了“战利品”,往回走。“完蛋了 ,刚才把我身份证也给了那个司机!”潘一摸口袋,惊叫起来。原来粗心的潘某,把证件还给徐师傅时,连同自己的身份证一起交了出去。两人吓出一身冷汗,赶紧分头逃亡。
东躲西藏的日子,狼狈又辛苦,2005年6月,潘终于不堪忍受,投案自首,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。警方经网络追逃,今年3月20日,终于在北京把出逃的樊某抓获。近日,海宁法院审理了此案,判处樊某抢劫罪,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(时报记者 陈逸清 实习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潘子菁 汤秋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