伴随着经济增速的回落,广东下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,基准线为7%,这一数字创下了自2001年来的最低。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昨日(3日)发布了《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明确规定本年度的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%,相比2008年的10%~15%以及2007年的10.3%,下降了约3个百分点。
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增长不得超过7%
据悉,《通知》设定的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7%。生产正常、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,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,结合工会组织意见,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。
根据《通知》,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即警戒线为12%。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、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,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,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,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。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,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上线。
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,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,工资增长不得超过基准线(即7%)。据了解,广东省2008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759元/月,3倍即8277元/月。
首现“工资可负增长”
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《通知》中,首次出现了“下线为零或负增长”的字样,这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正常、经济效益减少的企业或受金融危机影响、生产经营不稳定的企业,这些企业可以暂不增加工资。而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,可与职工协商合理降低工资水平。不过,《通知》同时要求,协商后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,并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。
员工不加薪老总不得加薪
此外,《通知》还要求,降薪应先降经营者。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%,或两年以上未增工资和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,要予以倾斜。受金融危机影响,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或需降低的企业,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或应首先降低。
据悉,这一“企业工资指导线”并不要求企业强制执行。
薪水微降有利就业水平
据中国商务网报道,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日前向记者表示,工资指导价的调整很大程度上跟宏观经济变化保持密切联系。
根据刚刚公布的数据,占全国经济总体十分之一强的广东省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.1%,与全国增速持平,而去年同期的同比增速为10.4%。其中,深圳今年上半年GDP增速为8.5%,较去年同期下降了两个百分点。而东莞经济在一季度负增长之后,二季度开始回升,但上半年增幅仅为0.6%,较去年14%的增速出现大幅下滑。
“目前很多企业都还在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小心‘趟水’,虽然经济向好,但还不能说经济已经处于完全正常的增长期,下线可以为零或负增长标准一出,企业会感觉压力下降,至少在道德上不会有沉重的压力。”东莞一劳务市场营销总监黄京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说。工资指导价位下调之后,促进劳资双方互谅互让协商下调工资,让劳动者保住饭碗。
网友:资方的要求占了上风
广东下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消息一出,一场大讨论从网上蔓延开来。
网友A:这不是逼迫垄断企业多给员工加工资吗,因为这是老总加工资的前提啊!老总不加工资?那哪有可能?
网友B:工资可以降,水,电,油却不能降!
网友C: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之下,我们都比较理解企业的做法,即使企业要降我们的薪,我也能理解,我应该和她共渡难关。
网友D:工资指导线应该以物价水平为依据还是以企业效益为依据?如果以企业效益为依据,那么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,为什么不根据企业利润水平进行浮动?如果以物价水平为依据,那么现在通胀就在眼前,很多东西都在涨价的时候,降工资合理吗?我觉得这次调整又是资方的要求占了上风,它们有发言权,工人呢?调整工资,有人听过工人的意见吗?